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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收购出售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的备案
- 实施机关 南岳区林业局
- 咨询方式 0734-5671605
- 承诺办结时限 1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和顺路1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5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持证收购出售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的备案
- 实施机关 南岳区林业局
- 咨询方式 0734-5671605
-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和顺路1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5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农业农村局(南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南岳区水利局)
- 咨询方式 0734-5683327
-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和顺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33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农业农村局(南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南岳区水利局)
- 咨询方式 0734-5683327
- 承诺办结时限 1.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衡阳市 南岳区和顺路1号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备案
- 实施机关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 咨询方式 0734-5662468
- 承诺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南岳公安分局西街123号治安大队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 实施机关 南岳区商务局(南岳区科学技术局、南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咨询方式 0734-5661688
-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南岳区西街128号商务局4楼办公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和经营者备案
- 实施机关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 咨询方式 0734-5662468
-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南岳公安分局西街123号治安大队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
- 实施机关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 咨询方式 0734-5662468
-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南岳公安分局西街123号治安大队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 实施机关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 咨询方式 0734-5662468
-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南岳公安分局西街123号治安大队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