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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相牵头部门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作进一步研究,报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3-09-12
  •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古扶计〔2019〕4号于下达2019年省直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州本级财政扶贫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各驻村扶贫工作队:为全面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根据《于印发<古丈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21号...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03
  • 《湖南财政厅湖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财综〔2017〕16号)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发改委(局):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国家发展改革委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7-11
  • 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质;联系国家委、中央企业、省直在本县定点扶贫和对口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七)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八)参与驻村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驻村帮扶计划;参与全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有关协调工作。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4-22
  • 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质;联系国家委、中央企业、省直在本县定点扶贫和对口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七)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八)参与驻村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驻村帮扶计划;参与全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有关协调工作。(九)负责全县涉贫...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28
  • 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质;联系国家委、中央企业、省直在本县定点扶贫和对口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七)组织开展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八)参与驻村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驻村帮扶计划;参与全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有关协调工作。(九)负责全县涉贫领域信访及...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03
  • 古财预〔2016〕2号古丈县财政局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各预算单位: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部门预算(草案)编制、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29
  • 此外,两部门表示,调整完善现行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利于我国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通过绿箱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5-25
  • 于明确古丈县党政机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单位:根据委贯彻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和《湖南党政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参照《湖南财政厅湖南事务管理局〈于明确省直党政机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行〔2018〕62号)和《湘西自治州财...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19
  • 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印发《湖南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各厅委、各属机构:《湖南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