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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进一步减少财政审批。全面清理现有行许可项目、非行许可审批项目,力争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财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财政部明确取消的行审批项目,地方财政部门的初审事项和对应的行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批准的行审批性质的财政管理措施,一律予以取消;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18
  •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4-25
  •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26
  • 根据省府办公厅求,将湘西州泸溪县财政系统行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给予公示,公示内容如下:附件:泸溪县财政系统行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26
  •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县财政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求,虚心接受,照单全收、逐项整改,自觉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转化为进一步解放思想的自觉行动、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县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坚持治引领,明确目标任务。成...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22
  • 根据泸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泸农组发〔2025〕3号)文件的项目批复,现将2025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30
  • 根据泸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泸农组发〔2025〕2号)文件的项目批复,现将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30
  •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公示公开,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规范好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益,所有项目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好竣工验收和报账结算。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30
  •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公示公开,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规范好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益,所有项目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好竣工验收和报账结算。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30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69号)求,经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申请,我站认真筛选及实地考察,拟推荐泸溪县强盛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拟推荐泸溪县青青...
    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