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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龙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工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泄密、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以及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花垣县发改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未按规定贮存或者无害化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及违反规定转移、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依法必须招标的省级工业项目,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违法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泸溪县发改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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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省级工业项目,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违法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处罚
- 实施机关 花垣县发改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未按规定安装与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处罚;对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及未按规定执行水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管理、环境监测制度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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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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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null
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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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将未完全拆解、利用或者处置的电子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活动,拆解、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不符合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的要求,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技术、工艺、设备要求,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记录经营情况、日常环境监测数据、所产生工业电子废物的有关情况等,或者环境监测数据、经营情况记录弄虚作假,未按培训制度和计划进行培训,贮存电子废物超过一年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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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 实施机关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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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