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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人员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04
  • 答: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没有次数限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8
  • 答: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障部令13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按政策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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