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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22
通知公告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01
通知公告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18
机构信息
新化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区内赋权事项的承接与办理;负责区内企业和项目的政务服务及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区内土地开发利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协调区内电子陶瓷产业、文印产业发展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区内社会事务的对接工作。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5
炉观镇石溪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于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包无人参与竞标后又于2025年9月1日-9月5日进行第二次挂网公开发包还是无人报名竞标。经村民议事会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2日在炉观镇炉光社区会议室召开了直接发包发议,现将中标结果公示...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机构信息
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参与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推进的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负责对工程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契约合同履约、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管;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园区土地报批、土地出让、“三类”土地的清理、临时用地的审批等相关工作。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5
六、社会保障:按照新政办发〔2023〕13号。七、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凡在该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所或新化县征地拆迁事务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的结果为准。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8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9
四、工作安排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新化县人民政府将于2025年9月20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娄政...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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