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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0
六、社会保障:按照新政办发〔2023〕13号。七、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凡在该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所或新化县征地拆迁事务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的结果为准。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8
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新化县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要积极听取和采纳各方建言,积极引导政协委员、界别群众和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围绕综合利用、焚烧管控、政策扶持、宣传引导等方面深度参与助力,不断提高群众禁烧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努力走出一条既解决焚烧难题,又促进农民增收的双赢新路子,推动秸秆从“禁烧”向“不愿烧、不想烧、不用烧”转变。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1
八、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时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八、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时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偿登记;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八、其他事项(一)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时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偿登记;土...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联系电话:0738-3231658通讯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邮编:417000附件: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海螺水泥窑综合利用一般固废155万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1
六、社会保障:按照新政办发〔2023〕13号。七、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凡在该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所或新化县征地拆迁事务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的结果为准。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1
六、社会保障:按照新政办发〔2023〕13号。七、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凡在该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所或新化县征地拆迁事务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的结果为准。
新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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