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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市巡游出租车驾驶人有涉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全部责任1人、负主要责任1人,现我局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将以下人员的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撤销,并公告作废。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国内国际动态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4-04-08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5-07
根据娄底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抄告违法超载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及不合格出租车、公交车、公路客运车辆驾驶员清单的函》(﹝2022﹞第24期)的抄告,涉及巡游出租车驾驶人酒驾2人、醉驾2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4人,经数据比对查实,黄春、肖斌因醉驾驾驶出租汽车...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10-14
新的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个动能”|新的身份·“与中国式现代化同步发展”|新的气象·“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新的期许·“党中央对雄安新区寄予厚望”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通知公告
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通知公告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联系人:彭媛 联系电话:0738—8819016。娄底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3月18日附件:政务服务事项公示...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3-18
通知公告
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联系人:杨...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通知公告
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联系人:彭媛,联系电话:0738—8819016。娄底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3月19日附件:3.19政务服务事项公示...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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