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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1
政策宣传
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1
回应关切
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08
要闻转载
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27
同时,在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南户籍人口,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可向实际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窗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年满16周岁的居民,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其中一种证明材料。二、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
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07
部门动态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相关问题100余人/次,活动现场聚集了社会各界群众,达到了宣传目的。参加此次活动的单位有: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禁毒办、县扫黑办、县妇联、团县委、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及进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各社会组织。
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21
要闻转载
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9
部门动态
最后,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向各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授牌并讲话。会议要求,要“上下”同步,全面推进项目实施。乡镇社工站项目是上有要求下有需求,是需要限期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上要深刻领会工作意义,向下要确保项目落地生根;要“权责”分明,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首先要厘清社工站角色定位。
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29
乡镇动态
在开学之际,为了帮助和服务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健康成长,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近日,本着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为目的,坪坦乡社工站来到皇都侗文化村为正值暑假的留守儿童开展了以“用细节展示修养,让文明成为习惯”为主...
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21
实施情况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按湘民发〔2018〕10号规定:承接主体的资质与条件:①具有承接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的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通道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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