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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01
政策问答
2、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填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入户调查表》,并征求村(居)民委员会意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如实回答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15
政策问答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一级视力残疾、三级以上智力精神残疾或重大疾病患者,均视为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14
政策问答
4、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5、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6、自愿申请退出救助供养。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16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具体认定办法由省民政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二)明确救助供养内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6-15
重大民生信息
【社会救助】隆家堡乡2023年特困供养对象列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6
重大民生信息
吕家坪镇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列表姓名社区名称供养方式自理能力供养总金额基本生活费护理费供养机构最新变化年月户主姓名家庭关系初保年月康茂刚吕家坪社区居委会分散供养全自理6326320202405康茂刚本人2024-05郑满堂吕家坪社区居委会分散供养全自理6326320202404郑满堂本人2017-11张...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3
重大民生信息
【社会救助】高村镇2023年7月特困供养对象列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15
重大民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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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9
麻阳苗族自治县特困供养对象信息2025年3月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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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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