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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办学层次:学前教育(招3-6岁幼儿)。四、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稻田垅幼儿园变更办学地址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或县教育局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745-5883702、5883700。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0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对龙宇凤培训学校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和现场评估,符合设置标准,具备相应办学条件,拟同意该校变更地址申请,现予以公示:一、基本情况:举办者/法人:龙爱群17574508675;校: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学苑路11号;机...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育龙幼儿园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和评估,符合相关规定,拟同意育龙幼儿园变更办学地址,现予以公示:一、举办者:举办者:周安安、罗连英、蒋凤姣法人:周安安,联系电话:15096209623二、办学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学...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04
  •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8至2020年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撤队和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认真做撤队和轮换工作,根据本工作实际,因制宜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走访一批重点户,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保户五保户、重病户、重残户进行走访慰问,做具体情况记录并交与新选派工作队。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10
  • 麻阳苗族自治县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富洲南路095号麻阳苗族自治县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0745-5880323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09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受疫情影响严重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07
  • 10月18日,县招待所全体干部职工对锦江宾馆院内进行彻底大清洗,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清洗打扫,让院内环境焕然一新。为迎省卫复审,县招待所高度重视,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要求逐项进行落实,投80余万元,改善卫生设施,进行现代化厨房建设,重新改造客房布草柜、消毒房及系列消毒设施,进行绿...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0-19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04
  • 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出版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批实施对象相关出版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主体县新闻出版局咨电话 投诉电话0745-5827509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05
  • 麻阳苗族自治县养老机构2023年9月份入住老人数据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