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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1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农联〔2021〕88号)精神)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一特两辅主导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2-13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18年7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3107450000@163.com信函方式请寄至:麻阳苗族自治县富州南路253号畜牧水产局(邮编419400)附件:1、《麻阳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2、《麻阳苗族自...
发布时间:2018-07-19
《麻阳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麻阳苗族自治县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于2018年7月18日至7月30日在麻阳苗族自治县门户网站进行了进行公布、征集民意。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仅收到恒源电力邮箱反馈的“我看到贵局《麻阳县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中,将锦和电站水库列为中型水库,可能有误。锦和电站...
发布时间:2018-07-31
发布时间:2021-12-0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4日)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
发布时间:2022-01-03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发展“三水五色”特色产业,打造全国知名长寿康养旅游胜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起草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文旅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06
第五条(加强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推进集中式供水,逐步减少分散式供水,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投入和补偿机制,并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2017-09-21
二、用户应当按照用电计量装置计量值及时足额缴纳电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电费。三、严禁阻碍农网改造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农改表计安装。农改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发展规划,任何人不得在电力建设项目中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搭车收费。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出售、收购...
发布时间:2018-12-05
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实施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县城规划区和乡镇集镇污水管网建设。自治县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卫生计生、农业(畜牧)、林业、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
发布时间:2017-11-14
发布时间:202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