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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水法制宣传活动

  • 实施机关 麻阳县水利局
  • 咨询方式 0745-5850370
  • 承诺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城东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号大厅水利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在市平台办理业务或二次录入

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司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开展文体广新旅市场法制宣传活动

  • 实施机关 麻阳县民文体旅广局
  • 咨询方式 0745-5823016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城东文化大楼三楼行政审批股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司
  • 咨询方式 0745-5883385
  • 承诺办结时限 120.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8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B栋二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表彰奖励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司
  • 咨询方式 0745-5883385
  • 承诺办结时限 120.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8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B栋二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统计监督检查

  • 实施机关 麻阳县统计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司
  • 咨询方式 0745-5883385
  • 承诺办结时限 120.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8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B栋二楼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对超过旅游统计报表度规定的报送时间未报统计资料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县文旅广体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公安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水利统计公报发布

  • 实施机关 麻阳县水利局
  • 咨询方式 0745-5850370
  • 承诺办结时限 1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城东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号大厅水利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在市平台办理业务或二次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