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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和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超过旅游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送时间未报统计资料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县文旅广体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茧丝的包装、标注标识、质量凭证、质量违反规定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耕地质量的定期监测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0123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中心A栋3115农业农村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耕地质量损毁鉴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0123
  • 承诺办结时限 1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中心A栋3115农业农村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耕地质量的定期监测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0123
  • 承诺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中心A栋3115农业农村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耕地质量损毁鉴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0123
  • 承诺办结时限 13.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中心A栋3115农业农村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履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职责、不承担质量监督责任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县交通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质量结论登记备案(分部工程)

  • 实施机关 麻阳县水利局
  • 咨询方式 0745-5850370
  •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A栋A307水利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在市平台办理业务或二次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