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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退出审核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建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3036
  •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A栋3106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建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3036
  • 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4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A栋3106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建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3036
  • 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4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A栋3106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保障性住房项目商业配套面积核定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建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3036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高村镇城东政务服务中心A栋三楼A3106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保障性住房项目商业配套面积核定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建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3036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1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A栋3106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初审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岩门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5-5910001
  •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党政办办公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6:30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初审

  • 实施机关 麻阳县谭家寨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5-5710065
  •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谭家寨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6:30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初审

  • 实施机关 麻阳县锦和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5-5981381
  •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麻阳县锦和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党政办办公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6:30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初审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尧市镇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5-5760018
  •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尧市镇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党政办公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初审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和坪溪乡人民政府
  • 咨询方式 0745-5015061
  •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4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2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人民政府一楼政务中心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