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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咨询方式 0745-5882910
-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中心A栋一楼A107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规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约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将精神病人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
- 实施机关 麻阳县公安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购进、供应、管理、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法储存、销售或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销毁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0745-5824449
- 承诺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5.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五一东路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药品监督股办公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销毁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0745-5824449
-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 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五一东路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药品监督股办公室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致使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对医师违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未按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造成严重后果,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规未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而造成严重后果,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等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0745-5827310
-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20.0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A栋2楼221号卫健局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对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行为的处罚
-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方式 null
-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是否收费 null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 办理地点 null
- 办理时间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