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11535个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26
  • 针对过来信息采集不及时、个人信息不准确、就业服务不精准的“短板”,今年4月,我局新开发“就业立交桥”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和“会同人”微公众号,通过一部普通机和“会同人信息采集小程序,全方位采集了县域内22.44万名适龄劳动力就业信息,分类建成“普通劳动力”“技术人”“高素质人才”等三个人...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0
  • 会同县会救助访通讯地址及投诉举报电话会同县会救助访通讯地址:会同县林城镇黄泥井116号民政局会同县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0745-8825615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15
  • 招聘活动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今年1月18日起,正式吹响了就业“春风行动”的号角,组建了4支就业服务小分队,深入乡村、企业开展了“就业不用去远方,家乡就是方”为主题的就业宣传和“311”就业帮扶服务,共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27场,服务群众18000人次,较的满足了春节后企业用群众的需求...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9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13
  • 当晚,酒驾直播持续1小时,获10名涉嫌酒驾司机,并且随即对其做进一步调处理。如网友所言,直播效震慑了酒驾的违法行为,做到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让广大市民更加深刻的体会酒驾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29
  • 机构性质为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层次为中小学生、幼儿文化艺术(舞蹈、书画、器乐、语言表演等)教育,办学形式为课后培训,办学经费自筹。到本批复后,请及时到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续,并在今后的办学过程中,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依法规范办学,安全办学。特此批复。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7
  • 据了解,这一规定要求教师:不得个人或多人联合在校内、外租场或在自己家中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不得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以给学生辅导作业的名义取费用;教师不得擅自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替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调整作岗位、调离学校及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25
  • 节前送温暖,真情暖民心。1月21日,会同县金竹镇社工站联同县民政局、镇民政办在辖区内开展了“温情探访、情暖寒冬”慰问活动。(在镇敬老院慰问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与困境儿童面谈了解生活学习近况)慰问组首先来到镇敬老院,为集中供养特困老人送去牛奶、水果、米等慰问物资及慰问金。志愿者与集中...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3
  • 范围承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委托的服务作包含购买项目服务人才输送等;为会组织提供专业咨、培训、孵化、督导、策划及估,提供会救助、青少年儿童服务、老年人服务区管理与服务、家庭婚姻服务会行为矫正、心理道德辅导、基本权益维护等。机构现专职社工65人,年龄均在40周岁,其中负...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