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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8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30
  •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7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6年2月,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年关守护〔2026〕”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批次,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抽检样全部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5
  • 2月25日,检查组深入城区集贸市场、超市、餐馆、水产店等重点场所,通过“现场检查台账核查抽样检测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肉制、生鲜水产、奶制、冷冻制食品的经营主体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方位排查,重点规范材采购索证索票、...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2
  • 我局在收到涉案食品检测报告后,于2025年11月1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日,当事人提供了涉案产的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2025年6月17日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检的(铜绿假单胞菌)合格检验报告,启动召回程序、加强对金密过滤进行反复冲洗,确保后续能够正常运及整改后委托第...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6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用农产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经综合考量,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对当事人予以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6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13
  • 以上不合格食品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复检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措施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并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进货渠道、产流向、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特此...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6
  • 执法人员深入集市、商户、餐饮等经营场所,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聚焦禁止猎捕、交易、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同步开展春节前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通过守护生态安全,护航和谐自然,加强食品监管专项行动,进一步筑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年味安全”防线。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11
  • 我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了食品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