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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分红大会为30余名村民发放农产品分红及劳务工资共计20余万元。“要让村民、合作社成员都能挣到钱,让农民有幸福感。”合作社负责人张前顺说,“举行农产品回购分红大会,就是要把农民种地积极性调动起来,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助力推动乡村振兴。”翁顶冰泉贡米久负盛名。近年来,翁顶村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翁...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13
通知公告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26
要闻转载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1
规划计划
针对过来信息采集不及时、个人信息不准确、就业服务不精准的“短板”,今年4月,我局新开发“就业立交桥”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和“会同人社”微信公众号,通过一部普通手机和“会同人社”信息采集小程序,全方位采集了县域内22.44万名适龄劳动力就业信息,分类建成“普通劳动力”“技术工人”“高素质人才”等三个人...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0
规划计划
(二)坚持深化改革,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今年来,大力加强社保工作基层网络建设,将原村级人力资源协管员(劳务经纪人)与村级社保协理员职能合并,组建村级人社协理员队伍。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9
社会救助
会同县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及投诉举报电话会同县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会同县林城镇黄泥井116号民政局会同县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0745-8825615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15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13
机构性质为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层次为中小学生、幼儿文化艺术(舞蹈、书画、器乐、语言表演等)教育,办学形式为课后培训,办学经费自筹。收到本批复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在今后的办学过程中,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依法规范办学,安全办学。特此批复。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7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13
据了解,这一规定要求教师:不得个人或多人联合在校内、外租场地或在自己家中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不得有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以给学生辅导作业的名义收取费用;教师不得有擅自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替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调离学校及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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