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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上午,乡村两级干部抢抓时间窗口,顶着风雨对辖区内临崖、临溪、切坡建房等防汛重点隐患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与风险排查,严密监测降雨对隐患点的动态影响,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处置。下午,工作重心转向群众安全转移,干部们深入村组,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群众逐户开展宣传动员,耐心劝导,讲清形势与风...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23
通知公告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6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1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3
要闻转载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24
部门动态
近日,记者从县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引导和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繁荣房产经济,拉动住房消费,我县城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实施住房契税补贴,补贴发放工作将到9月1日结束,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购房者抓紧时间办好,以免贻误时机。根据会同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会政发[2014]8号)规定:凡在2014年9月1日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7-21
电动自行车因其骑乘方便、经济、节能等优点,已成为人们常用的代步交通工具之一。然而,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忽视现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对零配件、原辅材料等采购管理不规范,整车质量良莠不齐,因此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en...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8
2017年度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1
网上信访规范化办理公示栏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之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卖家不予立案处理。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6
关于启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自动抓拍系统的公告为切实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减轻交通事故中因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人员受伤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2年12月15日起,在接官桥路口、帐子塘路口和邮政银行路口启用电子抓拍系统,对驾乘各类摩托车、电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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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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