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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号起请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携带工行、建行、农行三家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我部将通过与银行的结算系统将资金实时支付到你的银行卡或存折中,我部将不提供现金支票业务。请各位缴存人广而告之。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5-26
政务要闻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强国地税沟通协调,做好监控数据交互审核,切实解决重点税源监控企业资料重复报送,不断提升税源数据质量和时效,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11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17
通知公告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6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3
要闻转载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24
部门动态
近日,记者从县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引导和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繁荣房产经济,拉动住房消费,我县城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实施住房契税补贴,补贴发放工作将到9月1日结束,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购房者抓紧时间办好,以免贻误时机。根据会同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会政发[2014]8号)规定:凡在2014年9月1日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7-21
电动自行车因其骑乘方便、经济、节能等优点,已成为人们常用的代步交通工具之一。然而,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忽视现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对零配件、原辅材料等采购管理不规范,整车质量良莠不齐,因此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en...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8
2017年度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1
网上信访规范化办理公示栏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之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卖家不予立案处理。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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