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3599个
互动[查看更多]
监管市场保民生
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4人,检查餐饮店、商超等经营主体200余家,检查中未发现经营主体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违法行为。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24
政务要闻
8月8日,我县税务系统组织湖南湘能会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重点企业财务人员开展网上申报专题培训,内容涉及网上直报、审核申报流程、注意事项和上机操作演练,标志着会同重点税源管理在线直报系统正式开通。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11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17
通知公告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6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3
要闻转载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24
部门动态
近日,记者从县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引导和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繁荣房产经济,拉动住房消费,我县城区首次购买商品房实施住房契税补贴,补贴发放工作将到9月1日结束,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购房者抓紧时间办好,以免贻误时机。根据会同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会政发[2014]8号)规定:凡在2014年9月1日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7-21
电动自行车因其骑乘方便、经济、节能等优点,已成为人们常用的代步交通工具之一。然而,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忽视现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对零配件、原辅材料等采购管理不规范,整车质量良莠不齐,因此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en...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8
2017年度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1
网上信访规范化办理公示栏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之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卖家不予立案处理。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6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