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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巩固我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全保障工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将危房改造列入年...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05
经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及相关部门批准,现将会同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若公示期间及拨款后发现不符合危改政策要求的,经核实属实的,将取消享受资格并追回补助资金。如有异议,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1
经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及相关部门批准,现将会同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若公示期间及拨款后发现不符合危改政策要求的,经核实属实的,将取消享受资格并追回补助资金。如有异议,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18
经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及相关部门批准,现将会同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若公示期间及拨款后发现不符合危改政策要求的,经核实属...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6
保障性住房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有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并请监督以下人员是否有存在以下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况:1、财政供养人员2、家庭成员购有商品房的、或者另有安全住房的3、城镇户口人员4、家庭购买有生活休闲用小车的或经营性策车辆的5、开办有厂矿企业或规模以上公司、经商办...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06
通知公告
1、财政供养人员2、家庭成员购有商品房的3、集中供养特困人员4、有两处以上房产,但仍居住在危险房屋内的5、城镇户口人员6、家庭购买有生活休闲用小车及营运行车辆7、开办有厂矿企业或规模以上公司、经商办店的8、已经享受过危房改造或其他有关房屋改造建设政策的。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29
通知公告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有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现将2020年名单公示如下,并请监督以下人员是否存在以下不能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况:1、财政供养人员2、家庭成员购有商品房的或者另有安全住房的3、城镇户口人员4、家庭购买有生活休闲用小车及营运性车辆的5、开办有厂矿企业或规模以上公司、经商办店的...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30
通知公告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有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现将2020年名单公示如下,并请监督以下人员是否存在以下不能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况:1、财政供养人员2、家庭成员购有商品房的或者另有安全住房的3、城镇户口人员4、家庭购买有生活休闲用小车及营运性车辆的5、开办有厂矿企业或规模以上公司、经商办店的...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22
通知公告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有效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现将2021年名单公示如下,并请监督以下人员是否存在以下不能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况:1、财政供养人员2、家庭成员购有商品房的或者另有安全住房的3、城镇户口人员4、家庭购买有生活休闲用小车及营运性车辆的5、开办有厂矿企业或规模以上公司、经商办店的...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07
财政信息
2、全面实现低收入群体等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我局立即督促各乡镇动员农户搬离危房,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实行“应改尽改”的原则,并按要求全面完成改造。对有义务赡养人的,责成义务赡...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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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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