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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为便于采购人使用会同县全流程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开展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项目备案、公告公示等工作,现请各单位提交采购人账号信息(详见附件),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附件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档发送至195897637@qq.com(邮件请以单位全称命名)。注意事项:各乡镇学校由县教育局汇总上报、各乡...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3
使用帮助
内容管理实行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2、审核权限:负责发布信息的审查和修改;录入权限:负责将信息录入到网站系统。 3、请如实填写qq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地址会自动发送到qq邮箱。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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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5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4-11
部门动态
自己动手,吃多少装多少“能吃多少盛多少,饭菜都可自己加,感觉很不错!”九年级的黄伟身高一米七多,他说,每天都能吃饱吃好,自己能量充足。学生自己打菜金子岩明德学校食堂就餐秩序井然,学生们分班排队,自助打饭,集中就坐,吃不下的辣椒皮、骨头就丢在桌上的空盘里,吃完了饭再自己去盛一碗汤……该校在全县率先推行...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06
政务要闻
8月8日,我县税务系统组织湖南湘能会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重点企业财务人员开展网上申报专题培训,内容涉及网上直报、审核申报流程、注意事项和上机操作演练,标志着会同重点税源管理在线直报系统正式开通。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11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17
要闻转载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15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31
通知公告
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办法》施行后,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2
食品药品监管
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办法》施行后,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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