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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便于采购人使用会同县全流程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开展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项目备案、公告公示等工作,现请各位提交采购人账号息(详见附件),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附件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档送至195897637@qq.com(件请以位全称命名)。注意事项:各乡镇学校由县教育局汇总上报、各乡...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3
  • 内容管理实行谁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2、审核权限:负责息的审查和修改;录入权限:负责将息录入到网站系统。   3、请如实填写qq邮箱地址和手机码,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地址会送到qq邮箱。  &e...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15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4-11
  • 己动手,吃多少装多少“能吃多少盛多少,饭菜都己加,感觉很不错!”九年级的黄伟身高一米七多,他说,每都能吃饱吃好,己能量充足。学生己打菜金子岩明德学校食堂就餐秩序井然,学生们分班排队,自助打饭,集就坐,吃不的辣椒皮、骨头就丢在桌上的空盘里,吃完了饭再己去盛一碗汤……该校在全县率先推行...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06
  • 8月8日,我县税务系统组织湖南湘能会同水电开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重点企业财务人员开展网上申报专题培训,内容涉及网上直报、审核申报流程、注意事项和上机操作演练,标志着会同重点税源管理在线直报系统正式开通。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11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17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15
  •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31
  • 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证食品安全,诚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办法》施行后,消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2
  • 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根据《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证食品安全,诚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办法》施行后,消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会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