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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溆浦碧桂园公司私自出售车位事
20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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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溆浦碧桂园公司私自出售车位事
2019-10-04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0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02
乡镇动态
联合执法组对学校周边的小吃店、小卖部、文具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了商店营业资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向店主宣传不允许出售“三无食品”,不允许向中小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香烟等政策。同时,重点摸排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有精神病史、债务缠身生活压力大以及对社会不满等高危人员,查处校园周边“...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8
部门动态
本网讯(通讯员罗忠球)10月16日上午,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嫌疑人严某其来到县森林公安局桥江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其在浙江杭州与家人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今年5月,溆浦籍严某其与其儿子、女儿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从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买卖,被当地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0-20
部门动态
2014年10月16日上午,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嫌疑人严某其来到溆浦县森林公安局桥江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其在浙江杭州与家人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2014年5月,严某其与其儿子、女儿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从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买卖,被当地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发...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0-17
六、禁止为出售、购买野生江鲜或者出售非法捕捞渔具发布广告。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严厉查处,或者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08
一年之计在于春。连日来,我县警予广场附近,不少来自县城周边乡镇的“薯农”正在热销红薯种。由于红薯种种类、品质等差异,出售价格均在0.8元-1元不等。据了解,随着天气变暖,我县春耕备耕生产掀起了热潮。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4-09
溆浦要闻
本网讯(通讯员夏修光林毅)3月14日,溆浦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县城西湖口浮桥旁捣毁一处非法出售音像制品摊点。3月14日上午,一群众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举报,县城西湖口浮桥旁有人正在非法出售盗版音像制品。该局立即出动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当场发现该摊点堆满了大批非法光盘,执法人员依法收缴...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3-18
检查出版物是否违规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商店有违法违规出售出版物的将当场没收;对消防重点部位、电线线路、进行了检查并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没收违规违法出售出版物据悉,此次行动共没收了300余本出版物。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13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现场工作人员对学校附近的商店、文具店和书店等经营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排查经营场所证照齐全及公示情况,有无出售临期、“三无”食品或药品,是否销售有违禁、恐怖、色情、暴力等不健康文化内容的书籍,是否对未成年人出售零散香烟、代为保管手机等。另外,工作人员利用晚间放学时期,检查是否存在非法...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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