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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17年怀化市业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后,溆浦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从事食盐生产、批发、销售等扰乱食盐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并联合县市监局、务管理局持续开展务整治专项行动。8月份,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发现县城刘某的批发部在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从事食盐批发。获悉该情况后,县公安局立即...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24
  • 超市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物价部门要做好有关物价稳定工作,确保我县市场的平稳有序。县商务部门:目前我县食盐库存充足县商务局局长万霞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说,由于部分市民听信谣言,一时间引发“抢风”,商场和超市物流配送滞后才会导致部分商场和超市销售紧张。目前我县食盐库存充足,可满足全县市民三个月的...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3-17
  • 本网讯(记者李芳舒赛)3月17日以来,受核辐射等传言的影响,我县出现了抢购现象,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17日下午,在家的四大家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就何如进一步应对我县食盐抢购现象、保障市场有序供应进行再部署。会上,县商务部门负责人就我县食盐的储存及市场供应状况进行了详细的...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3-17
  • 2020年3月公示的《溆浦县未加碘食盐指定供应点名册》自本公示之日起作废。溆浦县属于碘缺乏地区,应当用加碘食盐。未加碘食盐应当遵照医嘱供应给特定病人(即不宜用碘的甲状腺相关疾病患者和因疾病等情况不宜用加碘食盐的人群)用。     &ensp...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09
  • 2018年9月25日上午,怀化市市本级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交接仪式在怀化市药监局六楼会议室举行,怀化市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湖南省轻工业集团怀化分公司正式签署了《关于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及相关工作资料交接事项的协议》。至此,从2018年9月25日起,怀化市品药品监管局将正式履行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9-27
  • 8月1日至3日,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公平一行4人到我市鹤城区、中方县、溆浦县、洪江市实地调研食盐监管工作。在鹤城区,调研组一行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湖南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人员管理意识不强和仓库分类分区不清等问题,要求业公司坚持...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07
  • 据悉,此次整治将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有关业管理规定,无证照生产、批发、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食盐,以非碘充当碘、以工业等非充当食盐进行非法经营等行为。在对品加工用单位和食盐零售终端网点进行全面普查的同时,重点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7
  • 鹅肥肝质地细嫩,含有大量对人体有益的不饱和脂肪酸和多种维生素,营养价值高,口味鲜美,是世界公认的美。研究表明,溆浦鹅填饲4周后,平均肥肝重达600.3g,比未填饲鹅普遍增重6~10倍,是国内肥肝性能最佳的优良地方鹅种。但由于溆浦鹅缺乏科学系统的肥肝性状选育,导致产肝性能个体差异大,肥肝变异系数大、...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5
  • 随着2017年12月26日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颁布,我县实行新的业监管体制。2018年1月1日起业行政执法监督和食盐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移交县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个体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并明确了企业获得食盐定...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16
  • 为进一步落实业体制改革跨区经营政策,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8月16日,溆浦县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务管理局对县城食盐市场进行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联合整治行动,重点宣传解读了业体制改革政策,明确食盐跨区经营必须符合改政策,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开展整治...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