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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车辆未购置交强险驾驶人的处罚
溆浦县公安局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10
部门动态
即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车辆购置税法明确,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一次性缴纳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04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3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20
二、封闭施工时间2025年9月14日00:00至2025年10月4日24:00。三、封闭施工期间通行规定1.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进入封闭施工路段。2.请高铁站往返葛竹坪、山背方向的车辆绕行g241线小横垅、黄茅园、龙潭至葛竹坪。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5
二、整治内容 (一)严管路段(除停车线内,任何地方禁止停车)1、龙潭镇汽车站门口到老派出所门口2、粮贸岔路口到市监所三岔口3、市监所三岔口到少山三岔口4、少山三岔口到春华幼儿园路口5、仁康医院门口(s322线)左右50米范围6、仁康医院红绿灯至龙泉村村委后门口(二)按车位管理路...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3
仪式现场为加强基层防火装备建设,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全县森林防灭火能力。9月3日,县林业局举行森林防火项目物资装备发放仪式,为我县乡镇国有林场发放了5台价值75万元的森林消防车。副县长周波参加。仪式上,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为雷锋山、中都、兰岗山、小横垅、让家溪5个国有林场交付了森林消防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4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3
2025年2月28日之前,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等原因,溆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依法暂扣了各类车辆,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经通知仍有部分车辆至今尚未接受处理。现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溆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处罚中心接受处理,逾...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2
部门动态
税务干部向纳税人讲解最新车购税政策“现在大家网上说的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的车子,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是真的吗?”“是真的呦!”自发布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公告以来,溆浦税务电话接线员总能接到纳税人的电话咨询。“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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