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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具,为其通风报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匿。经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追究刑事责任。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机关检举揭发。司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予以保护和保密。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 公安民警在组织抓捕时,梁某趁乱跑,随后民警在网上发布追通告令。为了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处力度,今年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历来严格办事程序,对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每一名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决不放过任何一名可犯罪嫌疑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8
  • 事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项晓雁鼓励交警,“今后所有民警要继续发扬严谨细致的作态度,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审核驾驶信息,不漏掉任何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为维护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6-26
  • 4月15日,在逃一年多的失火犯罪嫌疑唐某孝被溆浦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从浙江省义乌市押解回溆浦。2013年3月9日10时,犯罪嫌疑唐某孝与妻子一起,带着锄头、草刀、树苗、打火机等具,来到其位于溆浦县桐木溪乡刘家渡村7组“井水坪”的责任土里,准备在荒废的土里栽植树木,看到土里的...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6
  • 本网讯(通讯陈辉)10月27日,县公安局桥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抓获在逃两年的犯罪嫌疑舒某(男,42岁,水东镇下绿化村)。经缜密侦,27日,桥江所办案民警发现,已经在逃两年多涉嫌故意伤害的舒某回到其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桥江派出所火速出警,赶赴水东镇下绿化村嫌疑家,经周密部署,民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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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5
  • 活动现场   3月20日,我县在洛阳桥广场举行“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2018年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活动。副县长张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明办、共青团县委、县妇联、会组织党委、卢镇等单位负责,及来自全县各会组织的500多名社工参加活动。 &ensp...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6
  • 民政府副县长张伟出席活动并讲话,县政府办副主任刘哲卿主持,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勤焕为活动致词,县财政局、县文明办、共青团县委、县妇联、会组织党委等部门负责,卢镇五家区单位代表,以及来自全县各会组织的500多名社工参加活动。副县长张伟在启动仪式表示:“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是让...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1
  • 会、助残协会、七善轩青少年服务中心等多家会组织通过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表演等形式,大力宣传了作发展成果和作机构及特色项目,让群众了解到“作是什么”、“作做什么”,提高广大民众对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取得良好的效果。(通讯:颜婷)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27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