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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部门动态
公安民警在组织抓捕时,梁某趁乱逃跑,随后民警在网上发布追逃通告令。为了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历来严格办事程序,对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每一名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决不放过任何一名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8
部门动态
事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项晓雁鼓励交警,“今后所有民警要继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审核驾驶员信息,不漏掉任何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6-26
部门动态
2013年3月9日10时,犯罪嫌疑人唐某孝与妻子一起,带着锄头、草刀、树苗、打火机等工具,来到其位于溆浦县桐木溪乡刘家渡村7组“井水坪”的责任土里,准备在荒废的土里栽植树木,看到土里的茅草太多太深,两口子就拿起草刀,用了二个多小时,将土里的茅草全部割倒,然后将割倒的茅草堆放在...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6
部门动态
本网讯(通讯员陈辉)10月27日,县公安局桥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抓获在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舒某(男,42岁,水东镇下绿化村人)。经缜密侦查,27日,桥江所办案民警发现,已经在逃两年多涉嫌故意伤害的舒某回到其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桥江派出所火速出警,赶赴水东镇下绿化村嫌疑人家,经周密部署,民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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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5
同时,他还鼓励带动周边群众新增柑橘面积60余亩,每年免费向群众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百余次,基地务工人员每户增加经济收入不低于8000元。当地村民陈有连谈到在基地务工满心全是感激,她说:“在基地一年四季都有事情做,收入就有三四万元,还能照顾好家里的老人小孩,感觉到以后的生活越来越有希望、越来越有盼头。”自...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6
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县防指要科学统筹调度,及时、准确、全面共享疫情防控信息,确保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要全面开展节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暗访,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严肃追责问责。郑湘强调,要坚决高效统筹疫...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局已按程序对湖南省帆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批颁发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湘n溆009,许可有效期限:2024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4
活动现场   3月20日,我县在洛阳桥广场举行“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2018年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活动。副县长张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明办、共青团县委、县妇联、社会组织党工委、卢峰镇等单位负责人,及来自全县各社会组织的500多名社工参加活动。 &en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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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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