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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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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在组织抓捕时,梁某趁乱逃跑,随后民警在网上发布追逃通告令。为了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历来严格办事程序,对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每一名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决不放过任何一名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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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项晓雁鼓励交警,“今后所有民警要继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审核驾驶员信息,不漏掉任何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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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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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起火了,两口子赶忙用松树枝扑打,头发都烧焦了,火还是扑不灭,由于天干物燥气温高,风随火势,越烧越大,唐某孝见火扑不灭,越想越害怕,就回家拿了点衣物,坐当天怀化至上海南的火车逃到浙江省义乌市,在一家消防水带厂打工。经鉴定,过火疏林地面积6.09公顷,过火未成林面积5.17公顷。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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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缜密侦查,27日,桥江所办案民警发现,已经在逃两年多涉嫌故意伤害的舒某回到其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桥江派出所火速出警,赶赴水东镇下绿化村嫌疑人家,经周密部署,民警迅速出动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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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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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16
部门动态
为切实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精神,在2011年底前,我县煤矿都要完成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会议,印发了相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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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29
5月24日,双井镇夏家村的远教站点坐满了前来听课的村民,他们在这里认真的听站点操作员江淑梅上远程教育知识课。此次讲座主要讲解远程教育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如何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学习。重点讲了远程教平台的结构和流程;终端客户端软件的运用;互联网的操作;计算机的日常运行维护、简单的故障排除等。夏家垅村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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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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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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