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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五、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部门动态
公安民警在组织抓捕时,梁某趁乱逃跑,随后民警在网上发布追逃通告令。为了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历来严格办事程序,对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每一名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决不放过任何一名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8
部门动态
事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项晓雁鼓励交警,“今后所有民警要继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审核驾驶员信息,不漏掉任何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6-26
部门动态
2013年3月9日10时,犯罪嫌疑人唐某孝与妻子一起,带着锄头、草刀、树苗、打火机等工具,来到其位于溆浦县桐木溪乡刘家渡村7组“井水坪”的责任土里,准备在荒废的土里栽植树木,看到土里的茅草太多太深,两口子就拿起草刀,用了二个多小时,将土里的茅草全部割倒,然后将割倒的茅草堆放在...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6
部门动态
本网讯(通讯员陈辉)10月27日,县公安局桥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抓获在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舒某(男,42岁,水东镇下绿化村人)。经缜密侦查,27日,桥江所办案民警发现,已经在逃两年多涉嫌故意伤害的舒某回到其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桥江派出所火速出警,赶赴水东镇下绿化村嫌疑人家,经周密部署,民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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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5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查询,受理电话:0745-3332227。附:溆浦县2023年面向乡镇选调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拟调人员名单溆浦县委组织部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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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8
部门动态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7-25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易延凤指出,人口普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所有被调查对象积极支持和配合。希望全县广大参加人口普查的普查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扎实工作,认真开展普查登记,交一份真实、准确、完整的人口普查数据“答卷”。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11-01
溆浦要闻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王巧兰到场指导。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等参加宣誓大会。“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当天,县直机关单位、卢峰镇、县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共80名新党员举起右手,面对党旗郑重宣誓,表达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新党员...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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