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5938个
互动[查看更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26
文件通知
(2)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如接受其他部门移交的商品、借入的商品、收入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其他单位赠送的样品、加工回收的成品等;(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4)销售退回和买方拒付货款的商品;(5)商品溢余;(6)期货交易商品。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3
文件通知
对批发和零售业连锁总店、年成交额在亿元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实行全面调查;对重点网上交易平台交易情况实行重点调查。五、调查组织方式本制度按报表报告期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26
据悉,本场直播在3小时内实现直播间互动留言突破2850条,在线人数1.6万人次。精准促成就业意向127人,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民生服务答卷。溆浦县人社局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主阵地作用,活动前周密部署,组织乡镇开展就业需求摸排;活动中精准对接,精选县内165家重点企业2632个优质岗位。直播现场,人社业务骨干...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8
部门动态
为做好今年的托市收购工作,中储粮怀化直属库、农发行溆浦县支持分别向溆浦收购点派驻了工作人员,监督指导收购工作,帮助宣传收购政策和维护收购现场秩序,县粮食局将机关工作人员编成工作小组,全程参与中晚稻收购工作。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10-25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30
文件通知
根据《关于申报溆浦县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的通知》公示情况,现有溆浦县大胡子塑料框厂一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经企业申请,溆浦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考察,溆浦县大胡子塑料框厂符合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申报条件,经溆浦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溆浦县大胡子塑料框厂拟定为2020年溆浦县农膜回收利用试点企...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09
溆浦要闻
10月22日,溆浦国家粮食储备库启动托市收购,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5元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预案启动后,县粮食局利用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媒体以及宣传车向公众及时发布公告。每日上午8点到下午8点开仓收粮,节假日不休息。做到随到随收,敞开收购,坚持按质论价,不压级压价、短斤少两,及时结算,不向...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10-26
公示公告
(2)临储粮(超标粮)收购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不限数量,应收尽收。6、收粮作息时间:上午7:00-﹣下午19: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下雨天除外)。7、为确保有序送粮,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降低售粮成本,请售粮农户使用"潇湘粮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售粮。售粮农户必须提供售粮证明,...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29
溆浦要闻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联合印发了《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湖南为执行本预案的11省(区)之一,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5元。当前,我省尚未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9-23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