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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老师转正时向溆浦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交了的养老保险费是否还有用?
20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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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老师转正时向溆浦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交了的养老保险费是否还有用?
2019-10-04
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服务的推行,是溆浦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便民惠企的重要实践,全面落地后将免除垫资压力、精简报销流程,保障工伤职工救治权益,减轻企业运营负担,彰显了以民为本、服务企业的初心。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7
此次活动打破单一宣传模式,兼顾学生、校方、合作企业三方需求,专门邀请校方及合作企业代表全程参与。三方围绕实习生工伤保险保障工作深入座谈、凝聚共识,明确要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实习生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全力确保学生实习期间保障不缺位、不断档。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1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12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30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2
现行工伤保险行业费率低于上述费率标准的地区,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建设项目参保不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统一按工程总造价的1.8‰的费率执行。现行费率低于1.8‰的,按现行费率执行。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7
本网讯(通讯员张亚中)日前,为积极配合县政府落实好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我县企保局对全县经贸系统、煤炭系统等23家国有企业就破产改制养老保险挂账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核实,并积极向省人社厅报送了相关资料。据悉,此次我县报送的23家国有破产改制企业及欠费挂账方案已获省人社厅通过。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2-10
过渡期内参保人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90天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暂停欠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2023年1月1日起,欠缴超过30天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暂停欠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及时缴纳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2022年3月31日为2022年度大病互助费缴纳截止日期,请还未缴纳的参保人(含退休职工)尽...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12
(二)缴费方式必须是参保直缴,代收代缴的不算村(社区)里的工作任务。要求每个村(社区)都必须有一台农行pos机进行参保直缴和日常的老年人取款服务。另外,各村(社区)在外打工的人员,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自主缴费(相关宣传码在政策宣传单上,并同步在工作群中进行了推送)。(三)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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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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