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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医疗联网结算服务的推行,是溆浦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便民惠企的重要实践,全面落地后将免除垫资压力、精简报销流程,工伤救治权益,减轻企业运营负担,彰显了以民为本、服务企业的初心。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7
  • 此次活动打破单一宣传模式,兼顾学生、校方、合作企业三方需求,专门邀请校方及合作企业代表全程参与。三方围绕实习生工伤保险作深入座谈、凝聚共识,明确要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实习生工伤保险“应、应享尽享”,全力确学生实习期间障不缺位、不断档。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1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12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30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2
  • 现行工伤保险行业率低于上述率标准的地区,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率期间,继续按现行率执行。建设项目参不实施阶段性降政策,统一按程总造价的1.8‰的率执行。现行率低于1.8‰的,按现行率执行。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7
  • 本网讯(通讯员张亚中)日前,为积极配合县政府落实好国有企业改制作,我县企局对全县经贸系统、煤炭系统等23家国有企业就破产改制养老保险挂账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核实,并积极向省人社厅报送了相关资料。据悉,此次我县报送的23家国有破产改制企业及欠挂账方案已获省人社厅通过。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2-10
  • 过渡期内参人欠缴职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90天的,医经办机构将暂停欠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2023年1月1日起,欠缴超过30天的,医经办机构将暂停欠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及时缴纳职大病医疗互助。2022年3月31日为2022年度大病互助缴纳截止日期,请还未缴纳的参人(含退休职)尽...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12
  • (二)缴方式必须是参直缴,代收代缴的不算村(社区)里的作任务。要求每个村(社区)都必须有一台农行pos机进行参直缴和日常的老年人取款服务。另外,各村(社区)在外打的人员,可通过“湘税社”app、“湘税社”微信小程序自主缴(相关宣传码在政策宣传单上,并同步在作群中进行了推送)。(三)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08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