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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6
  • 广大市民朋友、县有关单位:根据上级要求,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部门将于9月30日整体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址:溆浦县卢峰镇舒新城路,县发改局旁)。原办公点(溆浦县卢峰镇警予北路150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10月9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受理相关业务。新办公点将于10月9日正式启用对外办理业务。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8
  •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nsp...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5
  • 明确了县人民政府是征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县征收办)作为具体组织实施机构,承担日常工作,且明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同时规定了发改、自然资源、住建、财政、公安等十余个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的协同职责,形成了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严格规范征收决定程序1.限定征收前提。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26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12
  • 搬迁完成后,我们将向社会公布并恢复正常服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在此期间如有档案服务需求,可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45-3323258,曾晓霞:13874430212,张海霞:13762931863。溆浦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9月8日...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08
  •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根据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一、管理原则1.行政负责,民主集中。全局财务工作由局长负总责,统筹安排各项收文。分管财务领导协助局长做好金局财务工作的外部协调和内部运转。2.严格程序,规范报账。各项经费支出由经办人凭有效原始票据签出事由,财务股长实行“七要素”初审,局长审核...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4
  • 溆浦县双井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已批准公开招商,招商人为溆浦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招商人),湖南正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商人的委托,对溆浦县双井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实施主体进行公开招商,并确定投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溆浦县双井镇全域土地...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