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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提供溆浦县目前最新的基准地价技术报告文件及相关图件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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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提供溆浦县目前最新的基准地价技术报告文件及相关图件
2024-05-23
文件通知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部门动态
公安民警在组织抓捕时,梁某趁乱逃跑,随后民警在网上发布追逃通告令。为了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历来严格办事程序,对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每一名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决不放过任何一名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8
部门动态
事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项晓雁鼓励交警,“今后所有民警要继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认真审核驾驶员信息,不漏掉任何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6-26
部门动态
经鉴定,过火疏林地面积6.09公顷,过火未成林面积5.17公顷。在逃期间,唐某孝惶惶不可终日,也想过投案自首,可是就是没有付诸行动,致使错过了机会。2014年4月9日,在办理暂住证时被义乌市公安机关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6
部门动态
本网讯(通讯员陈辉)10月27日,县公安局桥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抓获在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舒某(男,42岁,水东镇下绿化村人)。经缜密侦查,27日,桥江所办案民警发现,已经在逃两年多涉嫌故意伤害的舒某回到其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桥江派出所火速出警,赶赴水东镇下绿化村嫌疑人家,经周密部署,民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0-31
http://db.xpmzj.com/gongshi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5
来自溆浦一中、圣达学校、卢峰镇中学、麻阳水中学、鹿鸣学校、芙蓉学校、仲夏学校、新坪学校及桥江辖区所有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的校长、分管副校长、教研骨干、信息化建设专干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现场培训采用专题讲座、经验分享、分组研讨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提升...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22
溆浦要闻
因这位临时负责人感到在山区工作条件艰苦,不太安心,知晓情况后的他,毅然中断治疗,提前赶回。事后,有人说他傻,但他说:“病可以慢慢治,但耽误了工作就是大事。”2012年7月,此时向士均调让家溪乡任计生办主任已有5个多月,又到了盛夏,他的皮肤病又一次次发作。7月15日,通过衔接,...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2-17
活动现场 3月20日,我县在洛阳桥广场举行“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2018年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活动。副县长张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明办、共青团县委、县妇联、社会组织党工委、卢峰镇等单位负责人,及来自全县各社会组织的500多名社工参加活动。 &ensp...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6
同时,通过提供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让群众切实了解到“社会工作是什么”、“社会工作做什么”,提高广大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五家社会组织还分别与卢峰镇长兴社区、幸福社区、屈原社区、迎宾社区、团结社区签订了为期半年的志愿服务协议。(通讯员:邓琨翟晓丽)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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