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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全面落实水旱灾旱防御工作责任制并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溆浦县2026年度上型水库(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及防汛“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因工作调整变动,由相应岗位责任人自然递补,同时报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备案(联系话:0745-3333067),不再另行公示。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0
  • 近日,三江镇组织政府干部深入辖区内各电站,实地检查指导备汛安全工作。检查现场在检查现场,检查组首先听取了电站负责人关于防汛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制定、物资储备及日常巡查维护等方面的工作汇报。随后,检查组前往电站大坝、发厂房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勘查。各电站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按照镇党委...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7
  •     联系人:向连生    联系话:13974541575    附:溆浦县2026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表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23
  • 即县财政只支付原登记单位个人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总额,具体到人的金额由原登记单位自行核实分解。请各持票人携带《银珍电站借资证》并经原初始出借人(原初始出借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书面同意后,于2026年2月20日前到原登记(或指定)单位领取。2026年2月20日后,《银珍电站借资证》将不再做为退款的依据。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6
  • 溆浦县沙坪二级水电站: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溆浦县沙坪二级水电站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你单位取水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核验,同意溆浦县沙坪二级水电站延续取水...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9
  • 溆浦县坪塘水电站:你单位报送的《溆浦县坪塘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水利部令第53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9
  • 溆浦县沙溪江水电站:你单位报送的《溆浦县沙溪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水利部令第53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现就有关事项批...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9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3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4
  •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