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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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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在组织抓捕时,梁某趁乱逃跑,随后民警在网上发布追逃通告令。为了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历来严格办事程序,对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每一名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决不放过任何一名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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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夏欢欢)6月10日7时30分许在溆浦县卢峰镇茅坪村路段(s224线7km+300m)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细心的交警在办理该案件核对驾驶员信息时,发现湘n0a095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陈士军是今年3月29日在江苏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村盗窃案中的在逃嫌疑人员。发现此重大信息后,办案民警谢腊文立...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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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在逃一年多的失火犯罪嫌疑人唐某孝被溆浦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从浙江省义乌市押解回溆浦。2013年3月9日10时,犯罪嫌疑人唐某孝与妻子一起,带着锄头、草刀、树苗、打火机等工具,来到其位于溆浦县桐木溪乡刘家渡村7组“井水坪”的责任土里,准备在荒废的土里栽植树木,看到土里的...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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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陈辉)10月27日,县公安局桥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抓获在逃两年的犯罪嫌疑人舒某(男,42岁,水东镇下绿化村人)。经缜密侦查,27日,桥江所办案民警发现,已经在逃两年多涉嫌故意伤害的舒某回到其家中,当日上午11时许,桥江派出所火速出警,赶赴水东镇下绿化村嫌疑人家,经周密部署,民警...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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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3月27日以来,征信中心面向江苏、四川、重庆3省(市),开展试点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工作,试点效果良好。现决定自2013年10月28日起,扩大试点范围至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省(市)。试点期间,凡持有9省(市)身份证(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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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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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洪高主持仪式。懂您,最是情深。在开幕仪式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毅然致辞,他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参加招聘会的所有人员致以新春的祝福;总结近三年来我县就业工作取得的成效;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关爱和帮助贫困群众早日实现就业兴家;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措施抓牢、抓实就业工...
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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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5
检查考点安全通道检查考点视频监控又是一年高考季。6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廉喜在督导高考组考工作时强调,要充分认识今年高考的特殊性、复杂性,用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作风,精心做好高考组考各项准备工作,让考生在最好的环境里考出最佳的成绩。县领导杨日培及有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杨廉喜一行先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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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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