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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条已竣房产建筑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后申请开通水、电、气、电话、线(数字)电视和宽带网络等基本生活配套服务的,应当提供以证件或文书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1.住建部门提供的屋竣综合验收合格证或竣验收备表;2.房产部门发放的《权使用证》;
    发布时间:2016-06-03
  • 2、房产代管或承租拒不提供所有、承典的姓、详细地址及联系式或者提供的所有、承典、详细地址及联系式不实致使税务机关无法找到所有、承典的。三、承租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承租代缴屋出租税收。
    发布时间:2009-12-09
  • 2.虚构房产信息,利用虚假的权证书和票据;3.利用虚假的资收入证明;4.利用虚假的异地住公积缴存证明;5.虚构其它贷款条件或利用其它虚假资料。四、责任分关部门将国家公职员实施骗取骗贷住公积的违法行为纳入监督执纪范围,严肃处国家公职员涉嫌骗取骗贷住公积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8-09-11
  • 第二条权合法性认定坚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第三条本处置意见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权认定及“两违”建筑的处置。第二章作机构第四条被征收屋合法性认定由县征拆办、国土资源、住建、房产、规划、城管、乡镇、村(区)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第五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组...
    发布时间:2018-08-20
  • 辰溪县民政府关于整治规范全县市场打击“两违”建设的通告辰政函〔2016〕82号为切实加强全县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两违”建设,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建设管理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全县...
    发布时间:2016-06-02
  • 辰溪县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3日辰溪县存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作会议“去能、去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精神及湖南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化解商品存促进市场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效化解...
    发布时间:2016-06-15
  • 发布时间:2020-09-28
  • 发布时间:2020-09-28
  • 辰溪县民政府关于依法催缴全县出租及自营用税收的通告辰政函〔2017〕33号根据《湖南省地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作的通知》(湘地税函〔2017〕12号)及《辰溪县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源普作的通告》(辰政函〔2017〕11号)的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推动依法治税...
    发布时间:2017-04-20
  • 5.打赌博。严肃处党和国家员参与打赌博的行为,对上班时间在茶楼、宾馆及其他休闲娱乐场参与打赌博行为进行重点督。(三)深入治理经济发展环境1.实行办事账登记制度。各级各单位必须对所有来单位办事和外出履职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登记分股室进行,必须由服务对象填写...
    发布时间:2014-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