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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贫组发〔2017〕37号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核实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有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划定搬迁标准。易地扶贫搬迁...
发布时间:2017-05-30
第四章扶持产业第四条精准扶贫保证保险贷款以直接扶持特色农业产业稻花鱼、蔬菜、油茶和粮食为主,兼顾畜牧产业、水果产业、水产养殖、竹笋产业以及农业加工业等产业发展。第五章补贴标准第五条贴息额按试点银行贷款利息(按央行同期基准利率)80%计算;保费(年费按贷款本息的2%)补贴按实际保费80%计算。第六章补...
发布时间:2016-11-03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辰溪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我县财政金融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3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四、办理退休条件及待遇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3、达到退休年龄,已一次性缴费15年,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次月起,即可领取基本养老金;4、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年起,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调待政策。
发布时间:2009-03-24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6日辰溪县贫困村财政扶贫资金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一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推进“四跟四走”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怀发〔2016〕6号)以及《中共辰溪县委、辰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6-12
辰溪县人民政府2019年4月22日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发布时间:2019-04-24
(三)瞄准贫困,精准使用原则。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向要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主题,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发布时间:2016-09-14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3日 辰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补充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扶贫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通知》(湘财农〔2017〕42号)、《辰溪县201...
发布时间:2017-10-16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围绕我省粮食、畜禽、蔬菜、水果、茶叶、油茶、水产、饲料、竹木、中药材等农业优势产业,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主动适应经济...
发布时间:2017-03-30
结果反馈
八、调查显示,为保护自身的信息安全,21.88%的受访者在手机、电脑上安装安全软件,15.62%的受访者定期清除浏览记录,15.62%的受访者关闭定位服务,18.75%的受访者禁止软件读取手机通讯录、相册等个人隐私信息,18.75%的受访者拒绝使用侵犯个人信息的应用,9.38%的受访者填写虚假信息。
发布时间: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