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51个
全县广大城镇居民:根据湘政办发[2009]4号和湘劳社工字[2009]37号文件精神,凡我县境内城镇居民,皆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凡我县境内户口登记在居民委员会未承包农村土地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包括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二...
发布时间:2009-03-24
法规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75号《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已经于2015年11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杜家毫(章)2015年11月19日
发布时间:2016-03-07
关于转发《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文化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湘文社[2011]129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认真组织落实。各县(市、区)文化局将...
发布时间:2011-09-20
(四)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举报受理: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件、书信、来访等方式,向辰溪县安监局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举报。县安监局举报电话0745—5222758,电子邮箱:cxajj@163.com,传真:0745—5253231。举报受理单位必须严格为...
发布时间:2011-11-23
(四)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举报受理: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件、书信、来访等方式,向辰溪县安监局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举报。县安监局举报电话0745—5222758,电子邮箱:cxajj@163.com,传真:0745—5253231。举报受理单位必须严格为...
发布时间:2011-11-23
规范性文件
三、举报奖励:凡所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最先举报人一次性1000元奖励;如果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给予最先举报人一次性3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被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发布时间:2013-05-07
cxdr-2010-05001辰劳社发[2010]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行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煤炭行业工伤事故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根据《湖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湘劳社政字[2005]22号)文件及《关于确定煤炭生产行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暂行规定》(辰劳...
发布时间:2010-05-06
一是积极稳妥、依法退出。正确处理化解产能进度与社会承受能力的关系,稳妥有序实施。二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企业承担化解过剩产能的主体责任,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引导企业依法退出。三是化解产能、转型升级。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过剩产能,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三)工作目标。至2017...
发布时间:2016-12-01
法规文件
第六条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第七条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评估专业人员...
发布时间:2016-07-04
发布时间: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