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68个
辰贫组发〔2017〕37号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核实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有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划定搬迁标准。易地扶贫搬迁...
发布时间:2017-05-30
第九章操作程序第九条补贴对象持扶贫财银保审批表、保费清单复印件、银行借据与利息清单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或“一卡通”信息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到县联席办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汇总后交县财政局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县政府审批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县财政局农财股办理...
发布时间:2016-11-03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辰溪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我县财政金融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3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大数据发展与应用中的...
发布时间:2017-11-23
公安局
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失,派出所当场出具《户口、居民身份证(件)报失单》。申报人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后仍未寻找到的,应当由户主提交户内有民事行为能力成员联合签名的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后予以补发。
发布时间:2018-04-20
全县广大城镇居民:根据湘政办发[2009]4号和湘劳社工字[2009]37号文件精神,凡我县境内城镇居民,皆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凡我县境内户口登记在居民委员会未承包农村土地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包括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二...
发布时间:2009-03-24
规范性文件
cxdr—2017—00003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力集抄系统建设的通告辰政函〔2017〕87号为加快电力信息化建设,规范供用电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力用户集中自动化抄表系统(以下简称集抄系统)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
发布时间:2017-08-22
加快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探索“政府主导、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社会参与”政务数据利用新模式;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攻坚行动”,加快破除“数据壁垒”,全面实现系统通、业务通、数据通;规范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全链条管理;持续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促进政务...
发布时间:2020-11-05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省、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县实际,编制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部门或行业的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发布时间:2017-08-22
户口登记机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居民身份证补领是指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经报派出所后,一个月未找到的,到报社申明,凭此申明、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结。
发布时间:2018-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