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284个
第七条已竣工的房产建筑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后申请开通水、电、气、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和宽带网络等基本生活配套服务的,应当提供以下证件或文书之一的原件和复印件:1.住建部门提供的房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房产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使用证》;
发布时间:2016-06-03
规范性文件
应缴纳的地方各税包括: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本办法中的纳税人是指出租、自营房屋的单位或个人,即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一、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
发布时间:2009-12-09
第二条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坚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第三条本处置意见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房屋产权认定及“两违”建筑的处置。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被征收房屋合法性认定由县征拆办、国土资源、住建、房产、规划、城管、乡镇、村(社区)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第五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责组...
发布时间:2018-08-20
发展和改革局
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均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未进行备案的项目不能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资金补贴。
发布时间:2018-04-20
2.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非法交易土地和非法开发的房地产、偷漏税费行为;3.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党员干部直接参与或变相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非法交易土地和房地产等行为;4.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三、打击制止在建“两违”房屋建筑1.停工停建。自本通...
发布时间:2016-06-02
发布时间:2020-09-28
发布时间:2020-09-28
凡在辰溪县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租及自主经营门面、住房的,务必认真开展自查,必须于2017年5月10日前,对2016年12月31日前未申报或者未足额申报的门面及住房出租和自主经营的税收,据实向辰溪县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原县国税局二楼办公室)申报缴纳;
发布时间:2017-04-20
政府文件
第六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岩土勘察、幕墙、检测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个别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造诣较深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三)为...
发布时间:2012-09-28
发布时间: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