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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结果约143个

  • 4)按规划批建,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技术(结构)转换层,架空层中用作停放车辆、公共休憩、绿化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5)建设、开发单位自留、自用房屋的建筑面积。6)用作公共休憩的亭、走廊、绿化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6.1.2共有建筑面积1)栋内共有的楼梯间、电梯间、电梯井、观光井(梯)、提物井、管...
    发布时间:2018-04-20
  • 摊位(含门)数量在200户一下的最多设5户,杜绝连体成片、集中经营,零售点左右之间最短间隔距离不得少于15米或5个门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制品零售点间隔距离可不受定的间距限制:(一)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宾馆内部设有商场的不受营业面积限制);(二)监狱、部队等特殊...
    发布时间:2013-08-30
  • 摊位(含门)数量在200户以下的最多设5户,杜绝连体成片、集中经营,零售点左右之间最短间隔距离不得少于15米。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制品零售点间隔距离可不受本规划的间距限制。(一)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宾馆内部设有商场的不受营业面积限制);
    发布时间:2008-11-13
  • 发布时间:2024-12-27
  • 发布时间:2019-10-21
  • 发布时间:2019-10-21
  • 第二条 对在县城城市规划区内符合申请个人住宅建设条件的家庭,因县城城市规划控制不能选址建房的,适用本暂行办法。法律、法章另有定的,从其定。本暂行办法规划区范围是指《辰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管理范围,规划区总面积24平方公里。城东东至省道223线以东...
    发布时间:2018-08-20
  • 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四条 征收安置实施单位负责安置区建设计申报(含安置对象、安置面积等),按程序确定建设模式,负责安置区建设范围内的征地搬迁补偿及安置房建设管理、分配等工作。县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安置区立项审批、招投标核准等工作。县环保部门负责办理安置区环评等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报批、出让手续...
    发布时间:2012-10-12
  • 非法占用其他林地面积十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面积较大的情形。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不构成刑事犯罪,由国土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
    发布时间:2016-06-02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规划涉及的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是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我局于2023年5月12日至6月10日将《辰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辰溪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