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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结果的有关数据统计如下:调查范围: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民调查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3月1日调查方式:网络调查问卷一、调查显示,受访者中女性占33.33%,男性占66.67%。二、调查显示,年龄段在16岁~35岁的受访者占40.00%,36岁~45岁的受访者占33.33%,4...
发布时间:2023-03-02
⑷参保人员违反政策规定,有意隐瞒事实,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⑸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⑹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证),骗取社会保险待遇;⑺隐瞒、编造病史,伪造、非法篡改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病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用票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⑻...
发布时间:2019-11-28
规范性文件
(四)社会捐助资金;(五)其他资金。第四章医疗保障内容、标准及办法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对下列优抚对象参保参合进行资助:(一)无工作单位或有工作单位但所在单位经破产审核确定为特困企业或改制后下岗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确认后,由...
发布时间:2009-10-23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四、办理退休条件及待遇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3、达到退休年龄,已一次性缴费15年,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次月起,即可领取基本养老金;4、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年起,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调待政策。
发布时间:2009-03-24
辰贫组发〔2017〕37号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核实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有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划定搬迁标准。易地扶贫搬迁...
发布时间:2017-05-30
对调查属实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举报,给予举报人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5%予奖励;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1%给予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4-20
除责令退回冒领、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外,同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及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将向公安机关移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8-04-20
第九章操作程序第九条补贴对象持扶贫财银保审批表、保费清单复印件、银行借据与利息清单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或“一卡通”信息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到县联席办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汇总后交县财政局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县政府审批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县财政局农财股办理...
发布时间:2016-11-03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辰溪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我县财政金融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六)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费用达到当地医保部门确定的大病医疗标准)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七)因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而造...
发布时间:201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