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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贫组发〔2017〕37号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核实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有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核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划定搬迁标准。易地扶贫搬迁...
发布时间:2017-05-30
第九章操作程序第九条补贴对象持扶贫财银保审批表、保费清单复印件、银行借据与利息清单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或“一卡通”信息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到县联席办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汇总后交县财政局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县政府审批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县财政局农财股办理...
发布时间:2016-11-03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辰溪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我县财政金融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3
七、调查显示,当收到亲朋好友出事、生病的消息,需要支付治疗费,又暂时联系不上当事人时,60.00%的受访者选择联系当事人身边的朋友以了解情况,40.00%的受访者选择不断拨打当事人电话,直到确认情况再行动.八、调查显示,收到手机中奖短信,80.00%的受访者选择登录官方网站查询,20.00%的受访者...
发布时间:2018-09-02
公安局
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失,派出所当场出具《户口、居民身份证(件)报失单》。申报人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后仍未寻找到的,应当由户主提交户内有民事行为能力成员联合签名的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后予以补发。
发布时间:2018-04-20
全县广大城镇居民:根据湘政办发[2009]4号和湘劳社工字[2009]37号文件精神,凡我县境内城镇居民,皆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凡我县境内户口登记在居民委员会未承包农村土地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包括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二...
发布时间:2009-03-24
户口登记机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居民身份证补领是指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经报派出所后,一个月未找到的,到报社申明,凭此申明、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结。
发布时间:2018-04-20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6日辰溪县贫困村财政扶贫资金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一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推进“四跟四走”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怀发〔2016〕6号)以及《中共辰溪县委、辰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6-12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大数据发展与应用中的...
发布时间:2017-11-23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3日 辰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补充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扶贫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通知》(湘财农〔2017〕42号)、《辰溪县201...
发布时间: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