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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共享地理空间数据时,应当尊重原权属单位的知识产权,注明数据来源,不得损害数据原权属单位的合法权益。链接地理空间数据:是指带有地理坐标的数据,包括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一切带有地理坐标的数据,是地理实体的空间特征和属性特征的数字描述。
发布时间:2017-03-23
发布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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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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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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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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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已收集了全省近90万家法人单位数据,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在线服务;依托省公安系统户籍人口基础数据库搭建了人口基础信息库基本框架;部门业务数据库建设成效明显;市州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在人口、法人和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库的应用上取得进展,建设了部分具有本地特色的政务数据资源。3.应用...
发布时间: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