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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2-13
  • 发布时间:2019-12-13
  • 二、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固体废和危险废)。凡在城镇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员以及各类营运交通工...
    发布时间:2011-04-24
  • 二、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固体废和危险废)。凡在城镇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员以及各类营运...
    发布时间:2011-04-24
  • 网上信访规范化办理公示栏
    物业公司负责收取未缴纳的150余户的水表立户费,收取的费用用于本次单独立户,水表的更新换代。自来水公司负责本次单独立户的施工及交付。主委员会负责督促未缴纳费用的主缴纳相关费用。如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辰溪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发布时间:2023-11-19
  • 二、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固体废和危险废)。凡在城镇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员以及各类营运...
    发布时间:2011-03-25
  • 二、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固体废和危险废)。凡在城镇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员以及各类营运...
    发布时间:2011-03-25
  • 第二条本市城区内住宅小区的主、居住人员、物业服务,以及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单位、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发布时间:2012-08-23
  • 发布时间:2024-01-04
  • 发布时间: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