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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结果约431个

  •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7日辰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财政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
    发布时间:2016-09-14
  • cxdr—2019—00002辰政发〔2019〕5号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辰溪县人民政府2019年4月22日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
    发布时间:2019-04-24
  • cxdr-2016-01034   辰政办发〔2016〕70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ens...
    发布时间:2016-10-26
  • cxdr-2017-01016 辰政办发〔2017〕93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辰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补充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
    发布时间:2017-10-16
  •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局于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将《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辰溪县政府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6
  • ①对涉农项目和企业,主要采取以土地租赁或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用地,入园企业年租赁地价由园区管委会与当地村组及村民协商确定。涉农项目和企业以租赁、承包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要与《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使用年限相衔接,使用期满要继续使用的,依照《村土地承包法》申请延期;②对其他企业和个体工...
    发布时间:2013-07-24
  • 发布时间:2021-08-30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捆绑投入的原则,着力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坚持做到资金集中整合使用,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二条积极探索创新“分贷统用统还”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分贷统用统还模式即企业就县扶贫办认定的特定项目与贫困户建立利益链接机制,贫困村利用财政扶贫资金收益权质押...
    发布时间:2016-06-12
  • 第二章融资补贴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融资补贴是指参与精准扶贫新型业经营主体贷款的利息补贴和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两分。第三章补贴对象第三条贴息与保费补贴发放对象为取得精准扶贫保证保险贷款的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民合作社组织、家庭场、种养大户等新型业经营主体。第四章扶持产业第四条精准扶贫保证保险贷款...
    发布时间:2016-11-03
  • (三)编制全县财政预决算,研究重要财政资金安排;(四)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五)制定资源开发利用、土地管理、住宅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民政、生态环境保护、涉农问题、信访稳定问题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六...
    发布时间:200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