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相关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搜全文
  • 搜标题

相关结果约58个

  • 发布时间:2025-07-10
  • 辰溪县人民政府2019年4月22日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发布时间:2019-04-24
  •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7日辰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
    发布时间:2016-09-14
  •                          
    发布时间:2016-10-26
  •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3日 辰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充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扶贫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2017〕21号)、《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通知》(湘财〔2017〕42号)、《辰溪县201...
    发布时间:2017-10-16
  •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局于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将《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06
  • 保费(年费按贷款本息的2%)补贴按实际保费80%计算。第六章补贴期限第六条补贴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在贷款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的,给予补贴,对逾期贷款不予补贴。第七章资金来源第七条对申请精准扶贫新型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利息和保险费,从我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第八章任务要求第八条一个年度内精准...
    发布时间:2016-11-03
  • 第三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动态管理,保障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第二章补贴标准第四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第五条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县适时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标准。重度残疾人依照本细则享受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家庭收...
    发布时间:2014-11-26
  • (《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分布式光伏电站收益由国家补贴和余电上网收益两部分组成。“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公司转付;
    发布时间:2018-04-20
  • ①对涉农项目和企业,主要采取以土地租赁或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用地,入园企业年租赁地价由园区管委会与当地村组及村民协商确定。涉农项目和企业以租赁、承包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要与《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使用年限相衔接,使用期满要继续使用的,依照《村土地承包法》申请延期;②对其他企业和个体工...
    发布时间:201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