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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规定应缴纳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缴款义务人为有经营使用国有资产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第四条 单位经营使用的国有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对其征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第五条 对财政拨款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每年...
发布时间:2017-10-26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
发布时间:2018-05-31
二、禁止以拉赞助、搞捐赠、订业务报刊杂志或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形式加重企业负担。三、禁止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四、禁止未经办理涉企检查备案手续对企业进行各类检查。五、禁止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账户,扣押财物,违法限制或非法剥夺企业法人代表人身自由。
发布时间:2013-09-10
法规文件
第三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第四条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机构及其评...
发布时间:2016-07-04
为了更好地管理辰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节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性支出,盘活可经营性国有资产,为我县稳健发展助力,我中心于2021年3月31日至4月14日将《辰溪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的征集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1、未接到相...
发布时间:2021-04-16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发布时间:2018-12-07
第三章扶持政策第十条凡投资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且固定资产(含土地,下同)投资经审核达到下列额度的,实行项目奖励: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费用,土地报批费用,土地招、拍、挂所产生的契税和出让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由...
发布时间:2011-11-23
第三章扶持政策第十条凡投资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且固定资产(含土地,下同)投资经审核达到下列额度的,实行项目奖励: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费用,土地报批费用,土地招、拍、挂所产生的契税和出让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由...
发布时间:2011-11-23
(四)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五)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培训中心、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招待所、饮食店铺、经营性门面(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产除外)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
发布时间:2017-10-26
规范性文件
cxdr-2011-00011辰政函〔2011〕42号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制止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的通告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杜绝耕地抛荒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制止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
发布时间:2011-06-01